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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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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宜昌亿科环保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6-10 06:20:21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以下简称调压器)是广东管局指连接在液化石油气钢瓶气相瓶阀上,将出口压力保持在预设范围内,省市石油用于家用或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供气的场监装置。若选购或使用不当,发布可能导致燃气泄漏、瓶装火灾甚至爆炸等严重事故。液化压器对此,气调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消费提示,消费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注意认准标识,提示产品标识是广东管局了解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

    消费者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GB 35844-2018的省市石油调压器。同时还要注意产品壳体应以不易磨灭的场监形式清晰标注制造厂名称、商标、发布型号、瓶装生产许可证编号、液化压器生产日期、使用年限、燃气流动方向及“过流切断”字样,商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还应标注“禁止家用”;包装盒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外包装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厂名厂址及联系方式。

    优质调压器壳体应无毛刺、裂纹或锈蚀,接口螺纹均匀且无磨损。劣质产品多采用回收料制成,表面粗糙或有异味。调压器的压力调节部件应处于封固状态,商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壳体颜色应为桔红色。

    调压器属生产许可监管产品,2024年9月25日后生产的产品须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qszt.net)。

    消费者要警惕非标产品,部分商家以“减压阀”“通用阀”等名称混淆概念,销售不符合国标的劣质调压器。坚决抵制、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等“三无”产品。

    根据生产许可证的规定,家用或商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均应设置过流切断安全装置。俗称的中压阀出口压力一般高于50kPa甚至达到几百kPa,且带有调节功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不得使用中压阀代替调压器。使用调压器时注意,家用燃气具应选用出口压力为2.8kPa的调压器,商用燃气具应选用出口压力为2.8kPa或5.0kPa的调压器。

    安装方式不正确容易引起调压器工作不正常,应严格按相关规定和说明书要求,由专业人员安装。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可采用浓度较高的洗洁精水、肥皂水先行涂抹在调压器壳体接缝及接口处,再打开液化石油气气瓶阀门,如果有泡沫出现说明有漏气现象,应及时更换;禁止私自调节、拆卸部件或封堵过流保护装置;远离高温、明火,避免碰撞或重压。

    发现调压器漏气时,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开窗通风,严禁使用电器或明火,并联系专业人员检修;如若调压器结霜、异响或压力异常,应立即停用并联系专业人员更换。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留购买凭证,优先选择品牌产品;使用前仔细阅读说明书,定期配合燃气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建议在产品明示使用年限内进行更换。

    责任编辑:吕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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